評估政策

本校評估政策 

(一) 評估目的

1.1  學生方面:

  • 了解自己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。
  • 根據各方面的評估回饋,取長補短,改善學習,訂定未來要達成的目標及策略。

1.2  教師方面:

  • 運用評估數據,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向學生提供有效益的回饋和具體建議,使教學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習。
  • 根據學生的表現作出跟進,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課程設計及內容、教學策略及活動。

1.3  家長方面:

  • 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和進展,以便作出適時的支援,協助子女改善學習。
  • 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調節對子女的期望,更全面發展子女的潛能。

 

(二) 基本方針

2.1  教師透過「進展性評估」及「總結性評估」兩種模式,全面評估學生的學習情況。

2.2  各科的評估模式多樣化,包括:默書、課堂觀察、課堂提問、課業、網上練習、專題研習、實作評量、技能和態度評估等,務求以多角度評估學生的表現。教師更會以多方參與的方式進行評估,包括學生自評、同儕互評、家長評估等,以取得更全面的評估資料。

2.3  評估後,教師會適時檢討評估的結果,並針對學生的強、弱項作出跟進,為學生進行「鞏固教學」,以提升學與教效能。

 

(三) 評估模式

3.1  每年進行三次評估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。第二次評估只考核中文、英文及數學科。

3.2  各級各科均按科目需要設有紙筆評估及多元化評估,以全面評估學生的學習情況。

3.3  進展性評估以默書、技能、態度及多元化評估為評估項目,多元化評估於平日課堂進行或以課業形式完成,部分進展性評估的成績會納入評估成績內。

備註:

a.  為了讓一年級學生適應小學生活,一年級上學期只設評估練習,有關評估練習之分數不作成績表紀錄。

b.  一年級設讀卷安排如下:

  • 評估練習:由老師讀大題目及每道題目(各科)及閲讀理解文章(只限中文科)。
  • 評估二  :由老師讀大題目及每道題目(各科)。
  • 評估三  :由老師讀大題目(各科)。

c. 五年級評估三為第一次呈分試。

d. 六年級評估一為第二次呈分試、評估二為第三次呈分試、評估三為畢業試。

 

(四) 評估科目

a. 常識科、人文科及科學科評估包括紙筆評估及多元化評估,多元化評估項目舉隅如下:

  • 常識科:「閲報技能」、「生活技能」、「思維能力」或「專題研習」等。
  • 科學科:「科學探究」或「工程設計」等。
  • 人文科:「閲報技能」、「生活技能」、「共通能力」或「專題研習」等。

b. 普通話評估:説話、聆聽及語音知識。

c. 音樂科評估:態度、技能及多元化評估。

d. 視覺藝術科評估:平日作品兩份、評估作品一份。

e. 體育科評估:體能、技能、態度及多元化評估。

 

(五) 評估政策之檢視

5.1  學校每年均會按教育局的課程及評估政策,以及學生的評估表現檢討該年的評估方式及結果,於各科科會中進行討論;如有需要,本校會修訂評估制度及有關之安排。

5.2   如有評估制度或評估安排之修訂,學校將會透過家長日、通告等不同渠道通知家長,而科任老師亦會向學生作詳細講解。